广西贵丰特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公示
广西贵丰特钢有限公司含锌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意见稿已基本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如下,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西贵丰特钢有限公司含锌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灵峰镇灵峰产业园
建设单位:广西贵丰特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约27亩,主要建设一条含锌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主要处理贵丰特钢公司现有工程炼钢产生的电炉灰,主要设备包括一套3.3×52m回转窑、压滤机、锌渣选铁设备、脱硫系统、水处理系统、负压收尘系统以及配套设施,通过还原、高温焙烧得到氧化锌产品,年设计处理电炉灰3万吨/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贵丰特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灵峰镇灵峰产业园广西贵丰特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8169623366
邮箱:guifeng-steel@vip.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经
征求意见稿下载地址:见下文网址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查看。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经:联系建设单位查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详见附件1或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将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意见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可能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广西贵丰特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