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田东锦康锰业有限公司电石炉改硅锰炉技改项目(第二阶段:粉矿烧结系统废气、废水、噪声部分及整体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西田东锦康锰业有限公司电石炉改硅锰炉技改项目(第二阶段:粉矿烧结系统废气、废水、噪声部分及整体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西田东锦康锰业有限公司电石炉改硅锰炉技改项目(第二阶段:粉矿烧结系统废气、废水、噪声部分及整体固废)
地点:广西田东石化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广西田东锦康锰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烧结系统包括粉料输送、粉矿环形烧结机、烧结矿环冷、烧结矿输送及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设施,以及整体项目固废废物防治措施。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5881118(转81302)
邮箱:bohuan@empirecreativejp.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广西田东锦康锰业有限公司电石炉改硅锰炉技改项目第二阶段验收报告-公示稿(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