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时代新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动力电池用磷酸铁锂联动10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西尊龙.凯时中心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广西时代新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动力电池用磷酸铁锂联动10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5万吨/年动力电池用磷酸铁锂联动10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时代新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磷酸铁生产车间1、磷酸铁生产车间2、磷酸铁锂生产车间、成品库、原辅材料库、硫酸亚铁制备及仓储区、水处理车间、控制检测中心、循环水站、配套罐区、初期雨水池、双氧水罐区及磷酸、磷酸氢二钠罐区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0吨动力电池用磷酸铁锂联动100000吨电池级磷酸铁;其中生产的部分磷酸铁作为制备磷酸铁锂的原料,最终产品为磷酸铁52215吨/年,磷酸铁锂50000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硫酸雾小时平均浓度,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PM10、PM2.5、TSP、硫酸雾日均浓度等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PM10、PM2.5、TSP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
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和在建、拟建污染源后,项目建成后全厂SO2、NO2、PM10、PM2.5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TSP的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硫酸雾的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本项目磷酸铁工序转化洗涤浓水回收利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部分作为循环水补充水,部分作为清洁水外排;其余废水均送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管网排入白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标准要求,不会对海水水质造成显著影响,海水水质不会因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而导致水环境质量下降。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正常情况下,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所提出的分区防渗、监测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的前提下,污染事故产生的影响将会得到良好控制,从地下水环境环保角度考量,本项目生产运行对周边及下游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噪声环境影响
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东面、西面、南面、北面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经过合理处置,满足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在采取环评所提出的治理措施之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正常情况下,厂区的储罐不会破损,同时储罐下方属于重点防渗区,不会发生物料泄漏现象。同时,对储罐进行架空设置,一旦储罐发生泄漏便容易发现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磷酸、液碱和双氧水不会通过入渗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造成污染影响。类比《湖北虹润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电池级磷酸铁技改项目及年产12000吨/年磷酸铁锂生产线项目》等同类项目,其投产至今尚未发生过类似储罐泄漏的非正常情况,日常监管也未发现储罐区域土壤环境受到磷酸、液碱、双氧水等污染影响。
即使在非正常情况下储罐发生破损时,储罐中的磷酸、液碱、双氧水通过罐体泄漏,由地表渗透进入土壤,项目采取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储罐区重点防渗、罐区设围堰、防火堤、事故应急池及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等)可以及早发现并控制污染泄漏,因此非正常情况下储罐泄漏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7)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改变了厂区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地形地貌和生物种类,影响是长期、不可逆的,对评价区域动植物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占地面积较小,规模较小,项目积极实施合理的绿化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管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较小。
(8)环境风险
企业按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减缓措施,可以消除或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损失,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磷酸铁制备工艺产生的硫酸雾、干燥工序产生的热风炉废气和干燥废气、回转窑燃料废气、包装废气;磷酸铁锂干燥工序产生的热风炉废气和干燥废气、高温烧结废气、包装废气等,以及无组织排放的原料装卸、储运以及包装过程中未被上收集的粉尘。
磷酸铁生产工序设置2个车间,2个车间生产工序完全相同,每个磷酸铁车间磷酸铁合成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30m高烟囱排放;磷酸铁闪蒸干燥废气和回转窑窑内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1根30m高烟囱排放;磷酸铁回转窑窑外燃料废气由1根30m高烟囱排放;磷酸铁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1根30m高烟囱排放。磷酸铁锂生产工序设置1个车间,磷酸铁锂喷雾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1根25m高烟囱排放;磷酸铁锂高温烧结废气经废气再燃技术去除可燃气体后由1根25m高烟囱排放;磷酸铁锂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1根25m高烟囱排放。
磷酸铁合成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过处理后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污染源排放均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 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也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处理
项目磷酸铁工序合成母液、合成洗涤浓水先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转化洗涤浓水回用于厂内制备磷酸氢二钠,纯水制备浓水部分回用于本项目和部分作为清洁水外排;碱液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浓水和设备和地面清洗水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项目废水对区域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地下水处理
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种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处理
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同时采取厂区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5)固废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反渗透废RO膜、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硫酸亚铁精制工序除杂废渣产生后鉴别,鉴别之前贮存过程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若为危废,交资质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则外售给钛白粉厂回收;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或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经处理后,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处理
根据土壤环境影响途径识别,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不涉及大气沉降,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SO2、NOx和硫酸雾,不涉及重金属(Hg、Pb、Cr等)和有机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类物质等,主要通过设置集气罩形成车间环境集烟系统、使用天然气清洁燃料、粉状散料采用密闭管道气力输送等控制。涉及入渗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的废水入渗,入渗影响深度及程度主要与选址地土体构型、土壤质地、饱和导水率以及防渗措施有关。本项目各废水池均按重点防渗区标准做好防渗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入渗。
过程防控措施主要考虑入渗影响,本项目场地范围内均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相应的分区防渗,地面均进行硬化,平常加强物料设备管理,以最大程度减小入渗的影响。事故状态下将泄漏物料和事故废水收集后分批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减小了事故状态下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此外,本项目设污染监控井、建立跟踪监测制度,能及时发现污染、控制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广西时代新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动力电池用磷酸铁锂联动10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符合白平产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技术成熟、可靠,可实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可依托条件下,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在严格遵守项目“三同时”以及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厂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的条件下,项目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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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时代新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8894675368
邮箱:258231527@qq.com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尊龙.凯时中心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12号
邮编:530007
联系电话:0771-5881803(转80606)
联系人:刘工
邮箱:120208016@qq.com
广西时代新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