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理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市海东片区杨柳箐。
项目建设规模: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配置1台600t/d焚烧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量达21.9万t,发电量约为80.20×106kW.h,年上网电量约71.39×106 kW·h。
项目实施期:工程拟于2018 年10月10 日开工建设,2019年5月基本建成,开始单体和联动试车,并于2019年10月通过初步完工验收,经过3 个月的稳定运行,拟于2019年12月通过最终验收。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
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总占地2.52hm2(37.8亩),本项目用地在一期工程预留用地0.98hm2(14.7亩)的基础上,向周围新征约1.54m2(23.1亩)的二期焚烧厂用地,建筑面积共10586.24m2。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本工程新建构筑物主要由二期主厂房、二期冷却塔、二期渗滤液处理、环保教育基地、倒班楼和高位水池、配套项目等组成。其中:
(1)焚烧厂房包括有:垃圾接收、垃圾贮坑、垃圾焚烧及烟气处理。
(2)二期倒班楼建筑面积约766.16m2,为地上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7.5m,设置标准套间(含阳台、卫生间)。
(3)二期环保教育基地建筑面积约1080m2,为地上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8.1m,含环保教育功能。
(4)二期环保教育基地门卫基地筑面积约20m2,建筑高度3.9m,为地上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5)其他附属设施主要包括:包含二期膜处理间、二期冷却塔、二期渗滤液处理建构筑物等。为了存放一定量的备品备件,如炉排片、炉排连接件以及法兰、阀门等,另外还需要存放一定量的材料、油品等,主厂房内设置有备品备件间。
(6)二期工程配套项目包含进厂道路和自建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有:填埋场坝体工程、防渗结构设计、场区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及处理系统、场区防洪、给排水及电气工程、场区道路,进场道路等。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和施工设备燃油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建材堆放、施工人员废物及施工渣土运输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以及垃圾焚烧炉排放的烟气对大气的不利影响;生产废水和厂区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施工期——通过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过程不可避免地对施工区域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施工范围不大,且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周边环境敏感点较少,且距离在500m以外,通过采取环评及水保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运营期——本项目营运过程烟气采用SNCR+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工艺净化烟气,烟气全部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浓缩液回用于飞灰固化,再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GB/T19923-2005)中所要求的再生水作为循环水补水;化学水处理站排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进入综合水池,统一调配用于出渣冷却、地面冲洗、石灰浆制备、飞灰固化以及晴天绿化。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与其他污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炉渣运出交由云南曲靖森庄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飞灰固化后经检测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中6.3条的要求后,运输至现有文山市垃圾填埋场单独填埋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及污泥全部在厂内焚烧处理,废金属收集后外售昆明高成工贸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布袋、废机油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属于环保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相关技术政策、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项目选址目前已取得相关选址意见。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范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能够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建设运行后能够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变。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评价认为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在拟选厂址建设是环境可行的。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有哪些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3)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有何意见和要求?
七、简本查询地:至广西尊龙.凯时中心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查询时间: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7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理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伟业 联系电话:18213825633 E—MAIL:56384936@qq.com 地 址:云南省大理市海东片区杨柳箐 | (二)环评机构 环评单位:广西尊龙.凯时中心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辉 联系电话:0771-5881118 E—MAIL:bohuan@empirecreativejp.com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3栋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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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