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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7-05-12 09:20:28来源:本站

《金湾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委托广西尊龙.凯时中心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规定与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前,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金湾区管辖范围,包括红旗镇和三灶镇两个镇的行政管辖范围。

2)规划期限:2013~2020年。

3)产业发展定位

通过产业链上下游的协调发展,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把我区生物医药产业打造成为一个集产学研用、科工贸、开放性于一体的大健康产业平台,成为全国先进性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规模和效益实现快速提升。

依靠生产单一型发展的传统产业基地,转变成为以吸引高端企业入驻,产学研相结合的,多元合作建立的复合型产业基地,产业区向人性化、生态化、多功能化发展。根据珠海目前的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展重心由抗生素原料药领域向特色原料药、化学合成创新药物、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海洋药物、高附加值医疗器械、现代功能性保健品、功能性化妆品等领域转移。

4)规划发展目标

2020年,金湾区生物医药制造业总产值达到560亿元以上,约占全市生物医药制造业总产值70%,其中化学药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中药产业实现产值30亿元,生物技术药物实现产值20亿元,医疗器械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营养与保健食品产业达到110亿元。金湾生物医药产业园成为广东省珠江口西岸最重要的生物医药生产研发基地。

5)规划布局

医药产业主要聚集于珠海(金湾)生物医药产业园和丽珠工业园、金海岸生物医药园、定家湾产业园等园区。

        二、规划的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预测结果表明,在正常工况下,规划区内拟实施的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甲醇、甲苯、苯、二甲苯、氯化氢、TVOCPM10NO2在全年逐时、逐日、长期(年均)气象条件下,在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网格点处的地面浓度和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均达到相应评价标准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①规划三灶镇的生物医药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三灶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处理达COD40mg/LNH3-N8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排放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格指标后排放至中心排河(南排河与北排河汇合后的河段),汇入大门口水道,对受纳水体中心排河及大门口水道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仍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水质标准要求。

②规划红旗镇的生物医药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平沙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排放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格指标后排放至鸡啼门水道,远期规划部分回用作为钰海电厂冷却水,对受纳水体鸡啼门水道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仍可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③规划珠海市(金湾)生物医药园区的生物医药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排放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格指标后排放至大门口水道。正常排放工况下,对受纳水体大门口水道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水质要求,不会导致大门口水道水环境功能降级;事故排放工况下,对受纳水体大门口水道水质影响较大,但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水质要求。考虑到事故排放工况下,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正常排放工况有较大幅度增加,废水事故排放对大门口水道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增大,建设单位必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应急储存池,杜绝废水事故排放。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范围内所在区域未进行地下水功能区划分,规划范围内用水均取用地表水,不以地下水为水源,所在区域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周边没有集中供水水源地,无地下水开采利用。

对地下水的污染途径主要为物料及废水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物料的跑、冒、滴、漏,污染物经土层的渗漏,通过包气带进入含水层导致地下水的污染。各工业园区及规划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做好各项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各企业厂区环境管理的基础上,可有效控制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明显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交通道路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大,将在主要道路两侧设置绿化防护带。企业高噪设备,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对设有高噪声设备的企业,在总平设计中要注意把高噪设备尽量布置远离厂界,并采取多种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社会生活噪声源通常为室内声源,墙壁等障碍物对声源的衰减作用明显,一般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处置污染环境评价

医药产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只要严格按照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对这些固体废弃物进行管理、处理和处置,严格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处置原则,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金湾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中,部分产业布局利用目前已经形成的包括金海岸生物医药园、定家湾产业区、三灶科技工业园、联港工业区为主的产业集聚区,这些区域内土地性质已规划为建设用地,不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会对现有的农业用地,林地和沿海滩涂地等产生影响。但规划建设珠海(金湾)生物医药园,将使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性质发生改变,由于土地利用性质的改变,将影响土壤结构和质量,使生境发生变化,植被组成和生物量随之改变,从而导致占地区土地生产力和生态效应受到影响。但对生态系统功能完整性的影响有限,采取生态环境的减缓措施后,不会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三、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

(1)根据《金湾区(航空产业园)分区规划》(2011~2030),金海岸片区规划为商业和居民用地,因此,金海岸不宜再发展药物制剂、生物制品和医疗仪器制造业。现有的科研教学机构和实验室可保留,现有生物医药等制造业应逐步迁移至金湾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议适当调整规划总体布局。

(2)严格控制和管理生态和环境风险敏感流域、园区或区域的项目布局,对位于敏感区内的同类型敏感项目原则上不应进行建设,应考虑优化选址或易址。如金海岸生物医药园,由于该园区面积较少,且分布有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南方医科大学等环境敏感点,建议在金湾生物医药产业园建成后,把园内规模较大需要寻求更大发展空间的企业或重大项目迁移至金湾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

(3)建议增加规划方案中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规划目标应考虑金湾区环保“十三五”规划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等相关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4)完善规划项目所在园区的环境管理机构,加强环境管理能力,营造环境友好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5)进一步优化金湾区生物医药园入驻企业的布局,建议在下步项目前期工作中具体论证其选址合理性。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回收余热;入驻企业合理布局,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严格工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地表水环境的保护对策及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对入园的产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促进水再生利用;实施污水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管网必须与园区同步建设;加强污水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实行污水排放总量控制。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业噪声减缓措施:入驻项目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交通噪声减缓措施:合理的设计道路规划;控制车辆噪声源强;加强交通管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实行集中收集,分类处置原则;考虑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固体废物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II类场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存放到一定量后送固体废物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建立危险废物的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实施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危险废物由拟建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置中心处理。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置中心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其具体污染防治措施以其环评报告书为准。

5)生态环境影响避免和防范措施

加强植被生态资源、耕地及农田生态、景观资源保护。

       五、评价结论

珠海金湾区土地资源、水资源较充足。从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来看,规划区内存在一定环境容量。金湾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珠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珠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金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上层规划在规划目标、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规划布局上基本协调。规划实施后产生的所有废水均可依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鸡啼门水道、大门口水道,对鸡啼门水道、大门口水道水体影响较小;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环境风险较小。本评价认为,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与措施,严格按各空间管控要求和规划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实施,并对规划方案进行适当的优化调整后,可使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降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规划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规划可能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对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公众,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写信、打电话、发传真、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及时向珠海市航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或环评机构反馈。

环评机构将在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委托单位、编制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

       八、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珠海市航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机场东路规划展览馆3楼   

联 系 人:李科 

联系电话:0756-7212163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广西尊龙.凯时中心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工

电话:0771-5881118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青秀区佛子岭路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3栋1401-1403号房

邮政编码:530007

电子邮箱:670569684@qq.com



珠海市航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广西尊龙.凯时中心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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